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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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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15-6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58)、《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59)、《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60)和《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1)。现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更正。

 一、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58)和《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5-59)的更正。

 由于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人员对第三季度报告填报要求的理解差异,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沟通,公司对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中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中“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原披露情况: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现更正为: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二、关于对《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60)相关内容的补充。

 为更加准确反映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详细情况,便于投资者作出决策,现对《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60)涉及的有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对公司与关联方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拟进行的关联交易各品种、项目的上限金额进一步予以明确。

 《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5-60)披露的情况如下:

 1.公司向鞍山钢铁提供原材料

 ■

 说明:* T为当前

 2.鞍山钢铁向本公司提供辅助材料

 ■

 3.鞍山钢铁向本公司供应能源动力

 ■

 4.鞍山钢铁向本公司提供支持性服务

 ■

 现补充披露如下:

 1.公司向鞍山钢铁提供原材料

 ■

 说明:* T为当前

 2.鞍山钢铁向本公司提供辅助材料

 ■

 3.鞍山钢铁向本公司供应能源动力

 ■

 4.鞍山钢铁向本公司提供支持性服务

 ■

 (二)年初至9月末与鞍山钢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与鞍山钢铁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7亿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鞍山钢铁与本公司一直长期合作。本次协议中约定的定价原则是依据市场化原则制定,交易金额上限也是考虑了双方产能而确定。因此,鞍山钢铁有能力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并会按照协议约定采购本公司的相关产品。

 三、指定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场所

 公司在《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1)中指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将在《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挂牌转让场所申请挂牌转让,具体挂牌转让场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转让场所指定为深交所。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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