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6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总经理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以现场和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平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利益共享及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订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平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平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一)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二)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六)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七)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锁定事宜;
(九)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十)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十一)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平回避表决。
为顺利、高效地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作,现提请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7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日下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各项议案于2015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和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审议,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利益共享及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订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8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1: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11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11月16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
(三)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参加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凡2015年11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155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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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投票证券代码“【362160】”,投票简称“常铝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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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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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常铝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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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同意票,对议案二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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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计票规则: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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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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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五分钟后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17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孙连键
联系电话:0512-52359988,0512-52359011
联系传真:0512-52892675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155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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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委托行为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1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常铝股份(00216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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