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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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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5-100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 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丽珠集团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015年11月2日,丽珠集团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丽珠集团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丽珠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丽珠集团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丽珠集团公告编号:2015-82)。

 一、丽珠集团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朱保国、邱庆丰、钟山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根据丽珠集团相关董事会决议其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主要内容如下:

 1、丽珠集团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丽珠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5,782万元。最终发行数量由丽珠集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因丽珠集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除息原因引起丽珠集团股本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丽珠集团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丽珠集团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认购方式。

 丽珠集团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对象与丽珠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5、定价方式与发行价格

 丽珠集团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丽珠集团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2月22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丽珠集团股票均价的90%。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发行需要,丽珠集团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进行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丽珠集团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

 本次丽珠集团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十二个月的限售期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45,7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

 注:“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60,000万元,丽珠集团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向丽珠单抗投资30,600万元,健康元按原股权比例对丽珠单抗同比例进行增资。

 丽珠集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的资金总额,丽珠集团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丽珠集团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若丽珠集团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丽珠集团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丽珠集团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丽珠集团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决议有效期限

 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自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事宜经丽珠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公司及相关持丽珠集团股份的子公司将对丽珠集团于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关于丽珠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中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公司向丽珠单抗增资事项

 丽珠集团前述募投项目拟中对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丽珠单抗)增资投资建设“治疗用抗体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项目”,丽珠集团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向丽珠单抗投资,本公司按原股权比例49%对丽珠单抗进行同比例增资。本公司与丽珠集团已于2015年11月2日签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框架协议》:本公司和丽珠集团共同以现金方式向丽珠单抗增资总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本公司投资29,400万元,其中4,9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4,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丽珠集团投资30,600万元,其中5,1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5,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丽珠单抗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9,400万元,占比49%,丽珠集团出资人民币30,600万元,占比51%。

 鉴于本次本公司增资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依据《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查批准即可。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15-101

 债券代码:122096 债券简称:11健康元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的短期融资券。该事项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226号)核准,核定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2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近日,本公司发行完毕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已全额到账,具体发行结果如下:

 ■

 上述本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与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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