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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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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5-078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6958万元

 一、诉讼判决的基本情况

 日照日发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财产监管组诉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及公司清偿债务一案。详细情况见公司2011-024号公告、2012-009号公告、2015-025号公告、2015-040号公告和2015-055号公告。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2012)莲执字第125号《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金杯汽车物质总公司在华夏银行沈阳中山支行的存款460万元。

 划拨被执行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在韩亚银行沈阳分行的存款1941126元。

 截止2015年10月31日,已执行69578563元。

 执行中因债务已清偿,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金杯汽车物质总公司在华夏银行沈阳中山支行存款冻结。

 解除对被执行人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在韩亚银行沈阳分行存款冻结。

 解除对被执行人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沈阳金杯恒隆汽车转向器有限公司、沈阳金杯江森自控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和沈阳金杯恒瑞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投资权益及收益的冻结。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对该诉案提取利息3551万元,尚需提取的利息不超过800万元。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2012)莲执字第125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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