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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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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87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1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壮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壮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壮超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

 刘壮超先生简历:

 刘壮超,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毕业于美国佩珀代因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北大国际EMBA。2010年5月起,供职于宜华木业(美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11年9月起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刘壮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之子。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码:临2015-088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债02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0月31日收到总经理刘壮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壮青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壮青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刘壮青先生在任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15年11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壮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壮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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