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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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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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63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说明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5年10月30日、11月2日)内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10月30日,本公司刊登了《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复牌公告》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本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股份收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部分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宜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问询得知,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第4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情形的自查说明

 1、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股份收购事项和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能否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涉及的重大事项中相关公告披露的风险因素。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本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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