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18.47元/股调整为不低于18.37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8,976.71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9,025.58万股。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恒盛”)于2015年1月29日、2015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8,976.71万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18.47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15 年5月11 日公司披露了《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24,195,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分配现金股利22,419,550.00元。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15年5月18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现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8.47元/股调整为18.37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8.47-0.1)/(1+0%)=18.37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8,976.71万股调整为不超过9,025.58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65,800.00万元÷18.37元/股=9,025.58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