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赵文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恩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恩贵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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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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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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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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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表
由于热电联产的特点决定,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每年的11月5日至次年的4月5日为本地区的供暖期,此期间为公司生产和销售的旺季,而每年第二、第三季度为淡季,此期间的产量和收入占全年的比重较小。因此,本报告期(7-9月)利润总额为负。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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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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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热电集团《关于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中的承诺事项,尚未履行完成,具体原因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3日《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临2015-052)。对于承诺事项的后续安排,公司将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尊重客观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履行必要程序,审议变更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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