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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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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贤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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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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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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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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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2.76%,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项目建设、还本付息及投资支出增加。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70.44%,主要原因为应收污水处理费增加。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24.21%,主要原因为预付电费增加。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432.49%,主要原因为应收隧道投资补贴款增加。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68.60%,主要原因为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款较年初增加。

 6、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4.62%,主要原因为公司长期摊销费用摊销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69.62%,主要原因为应收帐款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43.80%,主要原因为结算去年年底的预付工程款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60%,主要原因为新增短期借款。

 10、应付帐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6.24%,主要原因为公司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款及质保金增加。

 11、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1.77%,主要原因为职工年终奖已按期支付。

 12、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4.00%,主要原因为计提的所得税已按期支付。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0.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减少。

 14、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3.47%,主要原因为自用房地产对外出租增加。

 15、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5.61%,主要原因为按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2015】78号文件精神,污水处理业务应交增值税增加,附税相应增加。

 1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8.05%,主要原因为应收帐款计提的坏帐准备增加。

 17、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2.50%,主要原因为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增加。

 18、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9.24%,主要原因为联营公司收益增加。

 19、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81%,主要原因为环保处罚款增加。

 20、所得税费用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54%,主要原因为利润总额减少。

 21、少数股东损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300.90%,主要原因为控股子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19%,主要原因为公司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投入款同比增加。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2.70%,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归还借款金额同比减少。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于2015年7月10日做出承诺,自2015年7月11日起6个月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择机增持武汉控股股票。2015年9月2日,水务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5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 %。通过本次增持后,水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391,536,000股,占公司现有股本的55.1793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7月11日、9月7日相关公告)

 2、经2015年7月10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实施新建北湖污水处理厂项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7月11日相关公告)

 3、经2015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碧水源”)组建联合体参与仙桃市乡镇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仙桃PPP项目”)招投标工作。2015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与北京碧水源联合体为仙桃PPP项目中标人。(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8月24日、9月15日相关公告)

 4、经2015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9月14日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变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8月29日、9月15日相关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控股股东股改承诺:

 根据国资委与证监会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在2019年6月30日前实施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报告期,控股股东严格履行该承诺。

 2、资产重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在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作出了如下承诺:

 (1)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2)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4)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5)关于瑕疵土地、房产价值保障的承诺。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3年7月25日公告)。截至本报告期,上述承诺均在履行过程中,无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根据上述“关于瑕疵土地、房产价值保障的承诺”约定,因部分土地、房产未能在承诺履行期内取得政府征地及拆迁补偿,2015年8月28日,水务集团已根据承诺函约定,向公司支付了上述瑕疵土地、房产补偿款共计21,790,557.44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5年8月29日公告)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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