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00
3、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二十四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王永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6,673,716股,占全部股份393,120,000股的22.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6,658,016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700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14,334,800股。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审议通过了《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3、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股权认购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4、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5、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6、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7、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8、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9、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0、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11、会议以86,673,716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共计14,334,800股。赞成票14,33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孙林律师、黄晓静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