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白礼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鲜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忠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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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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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要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南药业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所致。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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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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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实现公司规模化,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做大做强医药产业,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君阁”)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将持有的桐君阁54,926,197股(占桐君阁总股本20%)股份转让给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太阳能)股东和其指定第三方,转让价格为78,520万元。中节能太阳能股东和其指定第三方以桐君阁置出资产和现金作为受让标的股份的对价,各方协商确认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为48,520万元,剩余3亿元对价由中节能太阳能股东和其指定第三方按照约定比例支付现金。目前中国证监会已正式受理桐君阁重组申报材料。
2、为实现公司规模化,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做大做强医药产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及《关于转让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份股权的议案》。201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15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持有西南药业87,014,875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同日西南药业资产置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办理完毕。该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及维护稳定资本市场,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从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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