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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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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胡问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华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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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下属宜昌船柴原持有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10%的股权。2015年4月,宜昌船柴以零对价的方式向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收购其所持有的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宜昌船柴共持有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能够对该公司实施控制。且2014年8月,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向外方股东收购其持有的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5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成为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宜昌船柴及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前后均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最终控制,故该项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自报告期初将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对上年同期对比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船舶行业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国际新船市场成交低迷,新承接船舶订单同比下降。本公司面临新船价格滞涨,交船难、融资难等问题,且受制于全球船舶和海工市场持续低迷的不利影响,公司于前期承接的低价订单合同陆续于本报告期完工交付,且原材料、人工等刚性成本有所上升,挤压了毛利率空间,造成本报告期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出现亏损。

 3、报告期末,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金为14.66亿元,主要系国防军工建设项目等国拨资金项目转固后,国拨资金由专项应付款转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所致。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国有控股企业军工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转为国有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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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大船重工完成了对大连大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事项,大洋船厂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收购价格与评估机构确定的大洋船厂评估值的差额,扣除评估增值部分摊提影响后,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1.57亿元计入本公司营业外收入。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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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损益表主要科目及重大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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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船舶行业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国际新船市场成交低迷,新承接船舶订单同比下降。新船价格仍处低位,前期承接的船价低,加上交船难等问题致使公司经济效益出现较为显著下滑。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7.72亿元,同比增长0.67%;实现利润总额-4.47亿元,同比下降1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1亿元,同比下降120.67%。

 2、报告期毛利率为6.99%,同比下滑6.88个百分点。受制于全球船舶和海工市场持续低迷的不利影响,公司于前期承接的低价订单合同陆续于本报告期完工交付,且原材料、人工等刚性成本有所上升,挤压了毛利率空间,造成本报告期毛利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

 3、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大幅下降52.42%,主要系2014年同期下属大连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缴纳出口增值税免抵税额相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较多所致。

 4、报告期财务费用由正转负,财务净收益增加1.05亿元,主要系本期受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的影响,利息支出的净增额小于利息收入的净增额。

 5、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净增加2.39亿元,主要系下属平阳重工、重齿公司本期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的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较多。

 6、报告期投资收益同比下降35.76%,主要系本期以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宣告发放的股利较少。

 3.1.2 报告期其他主要财务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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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末,本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增加60.91%,主要系下属武船集团应付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本公司开发支出项目同比增长86.81%,主要系下属武汉船机正在进行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且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增幅较大。

 3、报告期末,本公司专项储备余额增长50.51%,主要系下属大船集团根据相关规定本期提取的安全生产相关专项储备较多。

 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且较上年同期负数金额有所扩大,主要系公司海洋石油钻井业务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进度款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幅度较大所致。

 5、受船舶行业整体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对于部分工程项目的投入进度适当进行调整,减缓了部分项目的投入金额,从而使得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金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6、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收到的定期存单质押到期转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较大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8月31日,中国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参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包括中国重工在内的九名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拟向包括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在内的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国重工拟以所持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船重工齐耀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认购风帆股份本次重组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中国重工持有的上述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合计为670,170.37万元。本次重组完成前,中国重工未在风帆股份持股。根据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并按照发行价格17.97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价格不低于25.90元/股初步测算,风帆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中国重工在风帆股份的持股数量约为37,293.84万股,持股比例约为20.22%。最终持股情况以实际发行结果为准。

 风帆股份此次重组系中船重工集团对其下属动力业务相关资产进行整合,并以风帆股份为依托打造动力业务平台公司。中国重工以资产参与风帆股份重组系上述资产整合的一部分。风帆股份此次重组尚在推进过程中。

 以上内容详见中国重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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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受船舶行业持续低迷影响,公司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预计仍将继续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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