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禄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宏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彦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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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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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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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675,027,935.65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2.16%,主要是子公司国盛兴业投资建设“城乡世纪广场”项目,导致货币资金减少。
(2)应收帐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7,231,138.95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8.46%,主要是应收卡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1,419,251.07元,较期初余额增加422.63%,主要是子公司国盛兴业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9,176,270.52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36.95%,主要是本期往来款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326,671,761.63元,较期初余额减少39.56%,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城乡世纪商厦开业,根据开业面积部分开发成本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53,631,408.23元,较期初余额增加567.73%,主要是本期增加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7)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877,990,987.81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30.43%,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城乡世纪商厦开业,根据开业面积部分开发成本转为固定资产,同时本公司购入大兴房产,现已取得房产证、土地证。
(8)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1,713,627.2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53.54%,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国盛兴业其部分创意工作室确认销售收入,各项税金增加。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人民币5,832,074.54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81.85%,主要是本期本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导致应付利息增加。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16,427,275.50元,较期初余额增加181.34%,主要是本期本公司购入大兴房产,款项尚未支付所致。
(11)应付债券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94,500,000.00元,为本期新增的公司债券。
(12)递延收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4,540,000.00元,较期初余额减少48.67%,全部为积分未兑奖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
(13)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2,403,105.09元,较期初余额减少50.30%,原因是本期本公司收购北京承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34.05%的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城乡华懋100%股权,从而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1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51,439,599.1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7.4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国盛兴业其部分创意工作室确认销售收入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1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5,954,070.0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7.4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城乡世纪商厦开业部分贷款利息费用化,同时本期计提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及金融机构手续费增加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16)资产减值本期发生额为1,204,923.01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36.36%,主要是本期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发生额为0元,主要是上期本公司所有基金已全部赎回。
(18)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2,522,614.22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99.15%,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及联营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19)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为37,261,424.8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3.60%,主要是本期子公司国盛兴业其部分创意工作室确认销售收入,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20)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为3,268,752.9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34%,主要是本期本公司收购北京承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城乡华懋商厦有限公司34.05%的股权,收购后本公司持有城乡华懋100%股权,从而导致少数股东损益减少。
( 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11,341,446.79元,较上期发生额减少218.08%,主要是子公司国盛兴业投资建设的“城乡世纪广场”项目其创意工作室预售房屋收取的房款减少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173,165,985.38元,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31.49%,主要是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金额小于上期,从而导致现金净流量的减少。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人民币63,116,930.31元,较上期发生额减少71.31%,主要是子公司国盛兴业本期归还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同时本期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小于上期国盛兴业借款收到的现金,从而导致现金净流量的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国盛兴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国盛兴业 ")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路东新区投资建设了"城乡世纪广场","城乡世纪广场"总建筑面积300,588.83平米,总投资额29.70亿元,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商业部分面积正式营业。2014年1月27日,公司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预售的事项, "国盛兴业"预售"城乡世纪广场"办公楼面积,预售的地下车库及办公楼面积已经取得京房售证字(2014)开1号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范围为A1A2B1B2及地下车库、B1办公楼、B2办公楼,共计70,435.47平方米,收回资金用于"国盛兴业"支付工程款、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公司按项目进展该部分确认收入2.28亿元,预收房款及认购金余额为4.79亿元 。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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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城乡 编号:临2015-025号
债券代码:122387 债券简称:15城乡01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3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现将 2015 年 1-3 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15 年 1-3 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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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本年1-3季度新开门店中,购物中心/百货及综超为“北京城乡世纪广场”项目商业部分,目前《房屋所有权证》手续正在办理中,实际建筑面积以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准。
二、2015 年 1-3 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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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5 年 1-3 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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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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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