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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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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锡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收入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123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5年10月2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许国强、蒋承志、陈金龙、毛建强、陈静)。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122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于2015年10月2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蒋锡培、张希兰、蒋华君、卞华舵、蒋国健、汪传斌、武建东、蔡建)。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经实施完毕,公司股本由990,043,368股变更为1,980,086,736股,现需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并相应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根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0,043,368元。

 现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0,086,736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990,043,368股。

 现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980,086,736股。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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