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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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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药白云山”或“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本公司董事出席了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副董事长陈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执行董事程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统称“本集团”)与本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第三季度(“本报告期”)之财务会计报告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李楚源先生、执行董事吴长海先生及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5 本公司在香港刊登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的有关规定,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1.6 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两种文体若出现解释上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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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以上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均以合并报表数计算。

 本集团无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事项。本公司于2015年8月完成了对广州医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药总院”)100%股权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因此本集团重列了以前各期的主要财务报表数据和指标。

 (2)非经常性损益涉及项目及金额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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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本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户数为64,909户。其中,持有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64,882户,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股东27户。

 ■

 §3 重要事项

 3.1 本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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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本公司及持有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 控股股东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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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2 控股股东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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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3 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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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4 控股股东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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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5 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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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6 控股股东及本公司关于未注入商标托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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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7 控股股东关于瑕疵物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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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8 控股股东关于未完成过户手续的商标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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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9 控股股东关于商标注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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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0 控股股东关于注入广药总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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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之外,无其他需专项披露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与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合并单位1家。

 2015年7月,本公司以人民币16,019.79万元竞购取得广药总院100%股权,广药总院于2015年8月完成股权变更及工商注册登记,纳入本集团合并范围。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楚源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95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在本公司所在地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副董事长陈矛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执行董事程宁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长李楚源先生主持了会议。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和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时,授权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长海先生、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与法定代表人一同签署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申报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报告的建议;

 同意授权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吴长海先生、财务部部长姚智志女士与法定代表人一同签署上述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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