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寿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士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期末净额较年初余额减少31.61%,主要为客户欠款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48.90%,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较多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1093.52%,为公司商品鸡场改造立体养殖增加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41.35%,为公司付土地承包费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0.98%,为公司本期偿还借款较多所致。
6、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82.56%,为公司本期到期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7、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6.67%,为贷款减少,相应利息减少。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为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100%,为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0、股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3.35%,为本期发行股票股本增加所致。
11、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52.78%,为本期发行股票,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12、营业税金附加较上年度同期增加69.36%,为本期营业税应税项目增加所致。
13、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同期减少76.10%,为本期偿还借款较多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同期减少43.07%,为本期预期产品销售价格无减值,转回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15、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度同期增加73.67%,为本期政府补偿款较多所致。
16、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度同期增加1047.76%,为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较多所致。
1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度同期减少100%,为本期无应税项目所得所致。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同期增加237.31%,为本期收入增加,,相应的现金流量增加所致。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度减少275.41%,为本期偿还贷款较多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事项已于2015年6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7月9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熟食品加工项目、商品鸡饲养立体养殖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921号)(公告编号201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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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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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寿纯
2015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2746 股票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6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时间: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0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5:00至2015年10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工业园区(城东)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9,5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19,5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2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5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2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山东仙坛售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119,5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9,5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魏栋梁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仙坛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