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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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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和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飒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二)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5年度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证金额度,于2015年度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2014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向外贸信托认购“外贸信托?万博稳健7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和“外贸信托?万博稳健9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B类份额。2015年9月18日,经与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补充协议,信托计划进行临时分配后,优先级退出本计划,公司参与稳健7期信托计划的本金调整为22,725,670.80元,参与稳健9期信托计划的本金调整为20,620,516.92元。

 3、2014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认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的15,638,575股股票已于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4、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同意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551.7941万股(含5,551.7941万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000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5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金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用于购买长园集团股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14年7月29日,公司已完成对长园集团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买入长园集团股票26,698,229股,持股成本为29,993.38万元。

 2、2014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认购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认购长园集团非公开发行的15,638,575股股票已于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长园集团股票为42,336,804股,占其最新总股本的3.8830%。

 3、公司对长园集团的投资于2015年5月7日达到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标准,并依据2015年5月7日长园集团收盘价计量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将公允价值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长期股权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和平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11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以电话、专人送达、传真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拟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该额度项下的贷款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为保证授信额度顺利获批,公司拟将所持有长园集团的部分股票(即26,698,229股)进行质押提供担保。

 鉴于公司持有的长园集团股票26,698,229股现处于质押状态,公司将按规定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后再行质押贷款。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24,803.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9%,占总资产的9.33%;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24,803.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9%,占总资产的9.3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周和平先生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11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雄心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3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11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内容,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 15:00 至2015年11月17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1日(星期三)

 6、出席对象 :

 (1)截至2015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5年10月31日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1月13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占君、邱微

 联系电话:0755-28299020

 传 真:0755-28299020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邮编:518118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0

 2、投票简称:沃尔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沃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1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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