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大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指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琼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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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账款2015年9月30日为402,426,582.17元,比年初数增加159.78%,其主要原因是:主要系预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为206,487,552.52元,比年初数增加61.65%,其主要原因是:主要系对外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3、投资性房地产2015年9月30日为0,比年初数减少了10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信息技术公司股权所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9月30日为0,比年初数减少了10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丽港资产包完成转让所致;
5、递延所得税资产2015年9月30日为3,678,538.63元,比年初数减少了64.5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6、应付利息2015年9月30日为50,856,208.33元,比年初数增加299.7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的未到支付期属于1-9月份的利息增加所致;
7、应付股利2015年9月30日为407,991.53元,比年初数减少了98.2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支付股利所致;
8、长期借款2015年9月30日为200,000,000.00元,比年初数减少了33.3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9、资本公积2015年9月30日为91,895,074.75元,比年初数增加了61.32%,其主要原因是:因联营企业资本公积增加,公司按比例确认增加资本公积及转让商务投资股权所致;
10、未分配利润2015年9月30日为92,522,176.05元,比年初数增加了31.9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转让信息技术股权及商务投资股权所致;
11、营业税金及附加2015年9月30日为5,675,669.95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3.7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2、销售费用2015年9月30日为1,735,370.1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7.18%,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13、财务费用2015年9月30日为70,793,968.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239.0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财务费用没有资本化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9月30日为-1,522,584.2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21.1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5、投资收益2015年9月30日为123,672,872.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39.6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信息技术股权及商务投资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16、营业外收入2015年9月30日为1,045,878.37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045,118.2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17、营业外支出2015年9月30日为674,845.7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250.1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赔偿支出增加;
18、所得税费用2015年9月30日为11,352,627.91,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32.87%,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信息技术股权及转让商务投资股权应交的所得税;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9月30日为-256,122,089.8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47.87%,其主要原因是: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9月30日为231,698,044.4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23.91%,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处置子公司及处置子公司实现的投资收益的现金以及转让商务投资股权收到的现金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9月30日为-105,011,279.9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49.2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取得借款资金减少,同时偿还债务及利息增加所致;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15年9月30日为-129,435,325.37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82.78%,其主要原因是:上面三项综合影响的结果。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大明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67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52),披露了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烯碳新材,证券代码:000511)自2015年8月20日开市起停牌,分别于2015年9月19日、9月26日、10月10日、10月17日和10月24日分别公告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2015-063、2015-065、2015-06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有关各方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的协商沟通,相关实施方案、程序仍在商讨和论证。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