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江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蓓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晓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变动原因: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比增加,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所致。
(2)应收票据同比减少,主要系票据收回所致。
(3)应收账款同比增加,主要系集团子公司武商量贩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预付项目款增加所致。
(5)应收股利同比减少,主要系钢电公司股利收回所致。
(6)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同比增加,主要系武汉广场清算,持有的51%的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上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所致。
(7)在建工程同比减少,主要系项目工程款转固定资产所致。
(8)应付票据同比减少,主要系票据兑付所致。
(9)应交税费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9月份销售额低于上年12月销售额使税费减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减少,主要系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11)长期借款同比增加,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12)预计负债同比增加,主要系股权激励对象待行权限制性股票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比增加,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4)资本公积和库存股同比增加,主要系股权激励计划增加并摊销的股份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减少,主要系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清算,该公司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所致。
2、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元
■
变动原因:
(1)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主要系黄金价格变动,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系子公司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今年关店数少于同期损失减少所致。
(4)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主要系武汉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清算,该公司不再纳入报表合并范围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变动情况:
单位:元
■
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非公开发行事宜暨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1、201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武商集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5年3月30日,就非公开发行事宜,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省国资委关于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批复》(鄂国资产权【2015】36号):原则同意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武商A”)董事会通过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开源基金拟成立的“前海开源定增9号资产管理计划”、自然人周志聪和鄂武商A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发行额度不超过15217.4577万股(A股),发行底价13.57元/股,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3、201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武商集团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非公开发行事宜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方可实施。
4、2015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075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5、2015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07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等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6、由于准备相关文件需要履行一定程序,部分反馈意见的落实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无法于30日内完成对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回复。2015年8月21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的申请。
7、近期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资本市场情况,经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73.1265万股,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6,323.0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开源基金将以现金5,663.10万元认购4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的0.71%。周志聪将以现金20,355万元认购1,545.558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的2.53%。鄂武商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将以现金80,304.98万元认购6,097.568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数的10.00%。2015年4月22日,公司每10股派现金红利4元(含税),本次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13.17元/股。
8、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论证分析和补充披露。于2015年10月16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反馈意见的回复。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长:刘江超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1 股票简称:鄂武商A 公告编号:2015-051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5年10月30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武商集团二0一五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武商百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
百盛实业因业务需要,需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银行抵押贷款壹亿壹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三年。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武汉武商百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3号
主要办公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3号
法定代表人:郑嘉兴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捌佰叁拾壹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16413356P
经营范围:场地租赁、仓储、物业管理。
(二)抵押物情况:
江汉区常青路284号武商百盛大楼房产和分摊土地使用权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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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