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海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艳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上年7-9月营业收入调整前为19,647,467,732.78元,调整后为20,012,800,176.54元;

 2、上年1-9月营业收入调整前为54,825,495,688.19元,调整后为55,900,829,638.19元;

 3、上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前为64,704,369.49元,调整后为60,488,712.20元;

 4、上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整前为-20,140,503.50元,调整后为-27,384,033.71元;

 5、上年7-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调整前为-52,881,380.18元,调整后为-57,301,784.40元;

 6、上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调整前为-124,875,831.38元,调整后为-132,417,871.05元;

 7、上年截至9月30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前为-224,181,983.08元,调整后为-222,947,417.56元;

 8、上年7-9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调整前为0.049元,调整后为0.046元;

 9、上年1-9月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调整前为-0.015元,调整后为-0.021元;

 10、上年7-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调整前为2.63%,调整后为2.38%;

 11、上年1-9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调整前为-0.77%,调整后为-1.02%;

 追溯调整情况说明:

 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简称“桑菲通信”)于2015年8月31日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本公司将桑菲通信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调整后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测算结果,最终调整后的数据将以年度审计为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中期票据付息

 2015年7月3日,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5亿元,计息期债券利率5.38%)支付第二年利息(具体内容详见2015-036号公告)。

 2、积极响应号召维护公司市值稳定

 2015年7月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在其公司官网刊发如下声明:1)中国电子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2)中国电子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采取回购、增持等措施,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3)中国电子将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具体内容详见2015-039号公告)。

 2015年7月11日本公司发布公告:1)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年内不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票;2)若公司股价未来6个月出现大幅下跌,公司将积极研究推进股份回购相关事宜,并鼓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买入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2015-040号公告)。

 3、子公司长城香港持有的冠捷科技股权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整合公司资源,加强境外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了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持有的冠捷科技370,450,000股(占比约为15.79%)股权。现本公司直接持有冠捷科技570,450,000股,直接持股比例24.32%,与此前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持股比例相同;长城香港不再持有冠捷科技股权;冠捷科技仍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5-045号公告)。

 4、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7月31日,经确认,中国电子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转为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截至目前,中国电子、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仍在继续停牌中。

 5、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开展全面金融合作情况

 2013年8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签署《全面金融合作协议》事宜,并获得2013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3-032号公告)。

 (1)存贷款情况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办理存款余额为3,165,650.61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50,000,000.00元人民币,详见下表(支付用负值表示):

 ■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725560号《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认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9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6、子公司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公告情况详见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中的相关内容)

 (1)冠捷科技下属公司收购桑菲通信100%股权

 经2015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控股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冠捷投资”)、嘉捷科技(福清)有限公司(简称“嘉捷科技”)向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桑菲(BVI)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分别所持有的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简称“桑菲通信”)94.15%、5.07%和0.78%合计共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5-033号公告)。

 报告期内收购事项已完成,桑菲通信成为冠捷投资的下属全资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本公司将桑菲通信去年同期数据纳入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

 (2)冠捷投资与惠州开发、华睿川电子订立采购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

 基于冠捷科技集团日常业务需要,以及为充分利用中国电子内部资源优化冠捷科技集团触摸模组及相关零部件的采购渠道,冠捷投资就采购触摸模组、面板及部件等相关产品事宜与关联方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惠州开发”)、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睿川电子”)订立采购协议,预计与惠州开发、华睿川电子2015年度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1,570万美元、2016年度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7,110万美元、2017年度交易金额上限总额为8,090万美元(具体内容详见2015-060号公告)。

 前述事项已经2015年9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10月13日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三、其他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有持股30%以上股东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2、报告期内获得银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情况

 (1)2015年1月9日,公司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RMB2亿元),期限一年。

 (2)2015年5月12日,公司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RMB2亿元),期限一年。

 (3)2015年7月20日,公司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柒亿伍仟万元整(RMB7.5亿元),期限壹年。

 (4)2015年7月20日,公司以信用担保的方式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融资性保函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整(RMB5亿元),期限两年。

 (5)2015年9月21日,公司以房产抵押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RMB1亿元),期限两年。

 (6)2015年8月24日,深圳中电长城能源有限公司以母公司担保方式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肆仟万元整(RMB4,000万元),期限壹年。

 3、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报告期内的公告情况详见http://www.hkexnews.hk/index_c.htm中的相关内容。

 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五、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1、上述股票投资为冠捷科技旗下所持有。冠捷科技为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的上市公司,其已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及其内部规范制度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按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

 2、上述债券均为长城香港旗下控股子公司柏怡国际所持有,质押于香港汇丰银行,作为柏怡国际融资业务的担保。

 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冠捷科技持有松上电子(证券代码6156)2,568,000股占其公司股权比例约3.1%,期末账面价值4,497,439.10元,报告期损益0元,冠捷科技已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按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披露义务。

 八、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衍生品投资情况说明:

 上表所提及的“投资金额”均为合约金额,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衍生品合约市值金额约为21,173.23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8.50%。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十、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72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深圳长城电脑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杨军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中电财务风险评估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

 为确保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电财务”)的资金安全,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中电财务截止2015年9月30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表决,关联董事杨军先生、杨林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认为此次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符合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到本公司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并按照第20号企业会计准则对相关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前后的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详细对比差异见附件1《2014年1-9月净利润追溯调整表》和附件2《2015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表》。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2014年1-9月净利润追溯调整表(单位:人民币元)

 ■

 2、2015年度期初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表(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73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深圳长城电脑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名,出席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跃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审核意见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国长城计算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

 本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决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7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经2015年6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通过其下属公司收购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简称“桑菲通信”)100%股权。截止2015年9月30日,该收购相关事项已完成,桑菲通信成为冠捷科技的下属全资公司。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及相关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把桑菲通信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纳入到本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表合并范围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公司本次变更201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及追溯调整可比期间的合并报表数据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于对冠捷科技衍生品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为下属公司冠捷科技所持有,主要包括息率互换、期权和外汇远期合约,期末合约市值金额占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8.50%(合并报表)。为了防范金融市场波动的风险,冠捷科技制定了包括《冠捷集团外汇避险办法》在内的相关指引,严格禁止衍生产品的投机交易,其中风险管理由冠捷科技司库部按照其董事会批准的政策执行,冠捷科技司库部通过与其营运单位的紧密合作,负责确定、评估和减少财务风险。报告期内的衍生品投资均已由冠捷科技按照其上市地要求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虞世全、冯科、蓝庆新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5-07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至9月,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等下属公司共收到约3,180.55万元政府补助,当中计入递延收益的补助约为44.07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补助金额约为3,136.48万元,具体情况下如下:

 ■

 注:前述政府补助中不存在单笔补助金额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或者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的情形。

 二、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中计入递延收益的补助约为44.07万元,产生的具体收益情况需以项目进度作为收益入账基础;计入营业外收入的补助金额约为3,136.48万元,列入公司当期收益;具体的会计处理及最终对公司2015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