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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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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詹灵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志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章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

 2、利润表

 ■

 3、现金流量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赎回“12华茂债”公司债券的议案》,决定放弃行使“12华茂债”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公告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华茂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并于2015年3月2日、2015年3月3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2华茂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2华茂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2015-006)。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日选择将持有的“12华茂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2华茂债”回售登记日为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4日。

 截止回售登记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2华茂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剩余托管量为8,400,000张。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继续存续。

 公司已于2015年4月13日按时支付了本期公司债券2014-2015年度计息期间的应付利息52,920,000.00元(含税),详见2015年4月3日《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2华茂债”2015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

 2015年5月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12华茂债”发行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联合信用评级评级委员会审定,公司2014年度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2华茂债”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云天”)现注册资本为6,688.8万元,本公司持有2,555,520股,持股比例为3.8206%。公司投资成本为12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4月,本公司及深圳海云天其他全部股东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拓维信息,股票代码:002261)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拓维信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深圳海云天的全体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海云天100%股份。通过本次交易,深圳海云天的全体股东拟将其合计持有的深圳海云天100%股份转让给拓维信息,拓维信息愿意受让该等股份,并以新增发行股份及现金作为本次交易的对价。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深圳海云天将成为拓维信息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协议》约定,拓维信息购买深圳海云天100%股份应支付的交易总对价为人民币106,000万元(深圳海云天资产总对价为106,000万元,其中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不参与盈利承诺及补偿的股东的交易对价按总对价70,000万元计算),其中以现金支付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06,143,043.59元,以拓维信息新增股份支付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53,856,956.41元。我公司应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为26,744,169.36元,全额折算对价股份1,630,742股,锁定期一年。

 本次交易完成后,我公司将直接持有拓维信息1,630,742股股权,交易产生的差额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入“资本公积”科目,不影响当期损益。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

 本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5年第86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三、上海盖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世网络”)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本公司持有50万股,持股比例为10%。公司投资成本为750万元人民币。

 2015年9月,本公司及盖世网络其他部分股东与宁波先锋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先锋新材,股票代码:300163)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及盖世网络其他部分股东转让其持有的60%上海盖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30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盖世网络股权。

 2015年9月17日公司收到上述股权转让的部分转让款525万元。

 四、公司于2015年5月7日早间接控股股东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函件通知,该公司拟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5 月7日开市起停牌。

 2015 年5月28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确认上述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分别于6月26日、8月25日、9月22、10月22日披露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2015 年6月04日、6月11日、6月18日、7月03 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07日、8月14日、8月21日、9月01日、9月08日、9月15日、9月29日、10月13日、10月19日、10月29日分别披露了《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已就本次重组事项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有关各方正对重组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本次资产重组的相关细节尚需公司与相关方进一步沟通及确定,本次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泰君安,证券代码:601211)股份95,299,933股,持股比例1.25%,公司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发证券,证券代码:000776)股份50,200,000股,持股比例0.90%;持有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徽商银行,证券代码:03698. HK)股份64,988,100股,持股比例0.79%;持有上海伊禾农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伊禾农品,证券代码:430225)股份2,142,480股,持股比例2.04%,持有深圳华意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华意隆,证券代码:831365) 股份2,000,000股,持股比例2.78%。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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