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及其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进行穿透,核实认购主体数量。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对认购对象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公开披露如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委和股份公司后,涉及认购主体数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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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发行对象穿透至自然人、国资委和股份公司后共计48名认购主体,未超过200名。
特此公告。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