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因工作人员疏忽,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第二节“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遗漏了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股的股东,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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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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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没有其他内容的更正。以上工作失误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文件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正后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