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7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所属南山热电厂不再获得
燃油燃气加工费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深圳市110千伏电厂2015年第四季度发电计划>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5]205号)。根据该通知,广东省已从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燃油燃气加工费,深圳市也将参照执行,停止收取燃油燃气加工费,今后深圳市不再对地方电厂顶峰发电给予补贴。因此,公司所属南山热电厂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获得燃油燃气加工费补贴。
深圳市取消对地方电厂顶峰发电补贴后,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造成一定影响,据初步测算,预计将使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减少约5600万元人民币。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