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所属南山热电厂不再获得
燃油燃气加工费补贴的公告

 股票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5-07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所属南山热电厂不再获得

 燃油燃气加工费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深圳市110千伏电厂2015年第四季度发电计划>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2015]205号)。根据该通知,广东省已从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燃油燃气加工费,深圳市也将参照执行,停止收取燃油燃气加工费,今后深圳市不再对地方电厂顶峰发电给予补贴。因此,公司所属南山热电厂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获得燃油燃气加工费补贴。

 深圳市取消对地方电厂顶峰发电补贴后,将对公司的经营利润造成一定影响,据初步测算,预计将使公司2015年第四季度利润总额减少约5600万元人民币。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