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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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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罗庆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贺图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科目与期初相比变化幅度超过30%的说明

 ■

 二、利润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超过30%的说明

 ■

 三、现金流量表科目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超过30%的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疆高院”)的(2015)新民二初字第14号民事裁定书,公司与清远市连上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上电力”)和清远市金森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源”)分别向新疆高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新疆高院审查认为:公司、连上电力以及金森源分别撤回起诉、反诉,是依法处分自己的权利,不违反法律规定,新疆高院予以撤诉。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准许公司、连上电力及金森源撤回起诉。详见201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涉诉讼撤诉的公告(临2015-068)》。

 2、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自2015年8月17日开始停牌,8月25日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继续停牌至9月10日。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9月3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预案》等有关议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67元/股,发行总量不超过2.5亿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水、电、气的管网改扩建和偿还银行贷款,并于2015年9月8日与6名特定投资者签订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详见2015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于2015年9月14日取得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5]51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3、201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疆富远14.8%股权及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收购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远”)股权募集资金未使用的5398.98万元及利息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11,988万元,收购清远市连上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上电力”)、清远市金森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源”)合计持有的新疆富远14.8%股权,其中连上电力转让3.376%,金森源转让11.424%。并同意公司对新疆富远为连上电力和金森源代付工程欠款事宜提供保证担保,要求连上电力和金森源将“其所持新疆富远剩余全部股权32%工商过户给公司”作为反担保措施。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富远,与连上电力和金森源等相关方经过协商,就新疆富远14.8%股权进行转让一事签订了《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4.8%股权转让及相关事宜的协议书》,协议约定:由公司为连上电力和金森源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连上电力和金森源同意将所持新疆富远剩余全部股权(32%)工商过户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对新疆富远剩余全部股权的过户变更登记工作,变更登记后,公司持有新疆富远100%的股权。

 4、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厚源集团回购公司持有爱众矿业70%股权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煤炭生产经营之合作协议》的约定,执行由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源集团”)回购公司持有的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事宜。

 截止报告期末,道奇投资管理已受托完成回购公司持有的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回购事宜。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过户变更手续已经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变更完毕,变更后公司不再为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5、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5.86%的股权,以下简称“星辰水电”),拥有泗耳河一级、二级、三级电站(油坊沟水电站)开发建设权。近日,根据控股子公司星辰水电报告,三级电站即油坊沟水电站1号机组和2号机组(总装机容量2*1.25万KW)已顺利通过72小时试运行试验,并于2015年10月18日正式投入商业运行。

 详见201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泗耳河三级电站1#及2#机组正式投产的公告

 (临2015-066)》。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7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的通知,爱众集团计划近期通过资管的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并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2800万元,并承诺在增持期间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详见2015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5-040)》。

 2、2015年7月9日,公司接到二股东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的通知,水电集团计划近期通过资管的方式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并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2530万元,具体增持金额以水电集团董事会批准的金额为准。并承诺通过上述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不减持。见2015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振市场信心、维稳公司股价措施的公告(临2015-041)》。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70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罗庆红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王恒先生因事请假,委托董事段兴普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并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可根据情况滚动使用。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5-072)》。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爱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立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出资设立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打造股份公司新能源产业孵化器,发掘、培养新能源产业优秀人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与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设备销售与服务;购电、售电及相关服务;储能项目投资、开发与服务;汽车油气站建设经营与服务。会议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爱众新能源设立事宜。

 详见同日公告《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爱众新能源公司的公告(临2015-07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广安区、岳池县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岳池电力按照省上统一安排,使用四川省水电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下达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的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347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943万元;其中下达公司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13135万元,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2627万元;下达控股子公司岳池爱众电力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 21580万元,其中包含中央预算内投资4316万元。

 由于爱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水电投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此项事宜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庆红先生、袁晓林先生、余正军先生、段兴普先生和王恒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7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1月1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公告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75)》。

 表决结果:同意11票,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71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义先生主持召开,公司实有监事5名,参与表决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表决通过《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在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管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表决通过《关于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监事认为:本次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72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存量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存量资金。

 2、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3、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5、投资品种:安全性高且有固定收益的短期理财产品。

 6、投资要求: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对公司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前提下进行。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作出了决议。

 二、投资理财的主要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对的风险

 (1)投资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仅参与购买安全性高且有固定收益的短期理财产品,能有效的控制投资理财风险。同时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2)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性的短期理财产品,能有效的控制投资理财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科学的短期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存量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四、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通过适度的短期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存量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并根据情况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经营层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具体负责办理。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更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存量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并根据情况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存量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更不存在损害股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投资期限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存量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并根据情况滚动使用,以此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73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爱众新能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最终以其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以下简称“爱众新能源”)

 2、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投资10000万元,公司持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期限:长期。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5年10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立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现金出资10000万元投资设立爱众新能源,持有100%股权,爱众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此次设立爱众新能源不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成立爱众新能源的投资额度在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内,不需要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办理爱众新能源设立事宜。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1789.2146万元

 2、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3、注册地: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4、营业范围:水力发电,电力供应,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等。

 (二)爱众新能源

 1、公司名称: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最终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股东构成: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占100%股权。

 4、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5、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与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设备销售与服务;购电、售电及相关服务;储能项目投资、开发与服务;汽车油气站建设经营与服务。

 三、本次设立新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的研究与开发,导致经济增长方式产生转变,新能源产业备受重视,被列入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川省重点发展的六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和先导,处于“微笑曲线前端”,属于价值链高端和产业链核心环节,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以广安城市为着力点,立足四川,幅射西部省份,全力打造和发展公司的新能源产业,达到资源开发、行业研究、人才培育、项目孵化、产业突围目的。

 3、进一步拓宽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不断推进产业链延伸,跟踪、研究新能源行业特征和商业模式,打造公司新能源产业孵化器,发掘、培养新能源产业优秀人才,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设立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打造股份公司新能源产业孵化器,发掘、培养新能源产业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扩大企业规模,提高经济效益,推动公司产融结合进程。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0000万元设立四川省广安爱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74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农村

 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池电力”)使用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集团”)下达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众集团”)的关于广安区、岳池县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共34715万元。

 公司第二大股东水电集团作为四川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法人和出资人代表,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共34715万元下达到公司控股股东爱众集团,因此此项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交易系根据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有关政策实施,所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

 ●过去24个月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截止公告披露日前24个月,公司与水电集团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101.50万元,与爱众集团共发生的交易金额为30205.68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广安区、岳池县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水电集团下达到爱众集团的关于广安区、岳池县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共347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943万元。

 爱众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136,209,810股,持股比例为18.97%;水电集团为公司第二股东,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持有公司股份110,014,506股,持股比例为15.3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水电集团和爱众集团均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罗庆红先生、袁晓林先生、余正军先生、段兴普先生和王恒先生就上述交易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规定:“与其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关联交易的总额为34715万元,已高于3000万元并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因此须提呈股东大会进行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温江区仁和路789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注册资本: 28.2818亿元

 主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水电集团总资产为?377.20?亿元,净资产121.10亿元。净利润为?3.9?亿元。

 2、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金街80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注册资本:48890.09万元

 主营范围:资产经营、资产管理、对外投资、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经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爱众集团总资产为68.67亿元,净资产22.34亿元,净利润-3888.85万元。

 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庆红

 注册资本: 71,789.2146万元

 主营范围:水力发电、供电、天然气供应、生活饮用水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613,207.30万元,净资产为193,642.53万元,净利润-12,157.39万元。

 4、四川岳池爱众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岳池县九龙镇新东街一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伍利军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主营范围:电力生产和供应,以及相应设施、设备的安装。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70%。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岳池电力总资产58,495.49万元,净资产25,550.30万元,净利润3,758.6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34715万元,其中公司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13135万元,控股子公司岳池电力农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21580万元。

 会议同意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全权办理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实施的相关事宜。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系根据国家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有关政策实施,所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岳池电力供电网络的优化,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岳池电力按照省上统一安排,使用四川省水电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达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2015年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347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6943万元。安排符合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岳池电力使用广安区、岳池县2015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项目资金共34715万元。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前24个月,公司与水电集团发生的交易金额为1101.50万元,与爱众集团共发生的交易金额为30205.68万元,在以前年度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75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5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16日

 至2015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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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一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一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爱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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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6日8:30-11:30时

 登记地点: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2983333

 联系传真:0826—2983358

 联系人: 唐燕华 汪晶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79 证券简称:广安爱众 公告编号:临2015-076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前三季度电力业务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电力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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