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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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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 洪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宇昕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鸿彥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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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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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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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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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老厂区房屋及土地处置情况

 2007年12月19日,本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与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渝富公司”)签订了土地收购储备补偿协议,协议转让公司位于重庆沙坪坝区双碑自由村100号的生产用地及地上附着物,转让价款为58,827万元。协议约定具体付款进度为:2009年6月30日前,支付53,000万元;2011年6月30日前,中国嘉陵交付土地,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827万元。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收取转让款30,050.00万元,当期确认资产转让收益57,794.45万元(分期收款折现后),对转让资产进行清理,确认清理成本13,952.92万元,相关土地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已过户至渝富公司。因壁山拿地滞后等原因,迁建进度明显滞后,公司无法按期交地,同时渝富公司也因资金困难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度付款,双方都存在违约的事实。据双方签订的《土地收购储备补偿协议》第四章“收购土地作价及价款支付进度”及第七章“违约责任”相关条件的规定计提违约金。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应收渝富公司土地转让款本金5,827.00万元,应收土地转让款利息5,540.46万元,应付延迟交地违约金10,221.60万元。

 2、关于远大公路资产处置情况

 2014年12月29日,本公司、关联方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陵特装”)共同与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三方《资产收储补偿协议》,将远大公路区域土地房屋和设备设施转让给沙坪坝区土地储备中心,取得补偿款17,467.96万元,其中本公司6,800万元、嘉陵特装10,667.96万元。合同约定本公司及嘉陵特装应于3日内交付相关权证及空地;2015年2月28日前移交收储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并完成远大检测站的搬迁工作;配合储备中心完成周家湾地块、孙基村全部住户的搬迁安置。本公司已于2014年12月30日收到沙坪坝区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首期50%转让款3,400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本公司与嘉陵特装已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土地储备中心交付土地使用权证及空地,移交收储范围内的全部资产,并完成了远大检测站的搬迁工作;因周家湾地块、孙基村仅有一户搬迁尚未完成,沙坪坝区土地储备中心尚未支付剩余资产转让款。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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