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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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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蒋晓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兰小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德富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蒋晓萌

 日期 2015-10-30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15-028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15年10月19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15年10月30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拟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根据公司的战略方针,结合公司医药业务板块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部门申请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迁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拟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的公告》(临2015-029)。

 3、关于子公司建设现代医药物流中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金华市医药有限公司在竞拍所得的金华市金星南街599号土地、厂房等相关资产的基础上,投入6647万元,按照医药流通企业新版GSP的要求,建设现代医药物流中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增补黄从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5-029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迁建

 ● 特别风险提示:该项目尚在前期设想、规划中,并须经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还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是承担金华市妇幼保健公共职能和管理职能的非营利性妇幼保健机构,目前医院核定床位150张,是集预防、保健、医疗、科研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医院设有妇产科、妇保科、乳腺科、内科、儿科等医技科室。

 金华市政府根据“健康金华”发展战略和打造浙江省第四个医疗中心的要求,为增强金华市妇幼保健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妇幼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出拟将金华市妇幼保健院整体迁建的设想,要求按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标准建设,并要努力成为“浙中妇幼保健中心”。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根据公司的战略方针,结合公司医药、健康业务板块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卫计委等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迁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本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以通信方式召开了九届5次董事会,公司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经审议与表决,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迁建的议案》。

 (三)该项目尚在前期设想、规划中,并需报相关政府部门批准。若公司获准参与金华市妇幼保健院的迁建,公司将进一步参与项目选址、建设等具体研究,并按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若被批准及成功实施后,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医药及医疗健康领域的发展,延伸公司医药业务的产业链,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相关风险

 该项目尚在前期设想、规划中,还需要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该项目最终是否能够实施还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5-030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债券简称:13尖峰02 债券代码:12234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因公司目前涉及医药行业,现将公司2015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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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内分产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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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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