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徐增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圣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玉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部分票据到期,托收入账。
2、应收账款:报告期末,新增子公司业务销售增加,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3、预付账款:报告期末,新增子公司业务采购增加,预付账款相应增加。
4、其他应收款:报告期末,新加坡龙宇期货账户保证金增加、应收境外消费税增加;新增子公司期货保证金增加。
5、存货: 报告期末,新增子公司金属存货增加。
6、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短期理财产品增加。
7、长期待摊费用:新增子公司装修费用摊销。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9、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新增金汉王项目收购款及待清算长期股权投资。
10、短期借款:报告期末,境外子公司有追索权的信用证贴现作为短期借款处理。
11、应付票据:部分供应商采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尚未到期。
12、应付账款:报告期末,尚未支付的货款减少。
13、预收账款:新增子公司报告期时点尚未结算的预收账款余额增加。
14、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末,新增控股公司借款及个人借款,用于支付金汉王项目的收购款。
15、专项储备: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专项储备的余额减少。
16、外币折算差额:汇兑损益。
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报告期新增子公司业务销售增加。
2、营业成本:报告期新增子公司业务销售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3、营业税金及附加:报告期流转税减少,附加税金相应减少。
4、财务费用:报告期借款增加,利息相应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时点部分新增子公司存货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计提跌价准备及期末应收账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末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期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少。
7、投资收益: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收益增加。
8、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报告期新增子公司业务销售增加。
2、收到的税费返还: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代收代付款减少。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新增子公司业务销售增加,成本相应增加。
5、支付的各项税费:报告期内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代收代付款减少。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幅度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幅度。
8、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无短期理财产品到期转回。
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及期货投资收益取得的现金增加。
10、投资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新增短期理财产品及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
11、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报告期内新增收购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收购款。
12、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转入待清理。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新增短期理财产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投资及支付收购非同一控制下子公司收购款。
14、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新增合并范围内的合资公司取得合资方的注册资金。
1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新增借款。
16、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偿还的到期贷款减少。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新增子公司取得少数股东投入资本增加、借款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稿)》。
因近期证券市场变化情况,公司经慎重考虑,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调整。201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对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的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了调整。2015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等相关议案。详情请参见公司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正有序进展中,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力争尽快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济增速减缓,石油化工市场需求增速下降以及航运业持续低迷在不同程度上波及整个产业链,公司燃料油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在行业波谷期,公司积极利用现有平台,逐步拓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力争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2014年,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已对公司产生一定的销售收入与利润贡献,在此基础上,2015年初,公司与大宗商品贸易经验丰富、有成熟经营模式的团队合作,合资设立大宗商品贸易平台,将公司原有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纳入新设的大宗商品贸易平台。新设公司开办之初,已经产生前期费用,尚未形成稳定的销售收入和利润贡献。
若上述宏观环境和行业状况在短期内没有改善,且新设公司短期内不能形成较好的利润贡献,公司2015年初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
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临2015-097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14时整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徐增增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