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季度报告于2015年10月30日由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季度报告中“本公司”、“民生银行”均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民生银行集团”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长、代行长洪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白丹,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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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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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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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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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本充足率与杠杆率分析
本集团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新办法”)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公司以及符合新办法规定的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达到新办法达标要求。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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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新办法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176亿元。
本报告期末较2015年6月末,一级资本净额增加124亿元,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增加1,126亿元,杠杆率水平上升0.11个百分点。本集团杠杆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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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有序推进凤凰计划项目,有效实施改革转型工作,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大资产质量管控力度,保持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1、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股东回报保持稳定
前三季度,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77亿元,同比增加15.99亿元,增幅4.35%;基本每股收益1.10元,同比增加0.02元,增幅1.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8.02元,比上年末增加0.99元,增幅14.08%;本公司净息差为2.29%,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
2、资产负债业务保持协调发展,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43,748.4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97.11亿元,增幅8.96%;负债总额40,741.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067.32亿元,增幅8.14%,资产负债业务保持平稳发展。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9,787.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1.14亿元,增幅9.16%,其中个人贷款和垫款7,245.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699.17亿元,增幅10.68%;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8,188.8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207.18亿元,增幅36.90%;吸收存款总额27,080.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42.05亿元,增幅11.27%,其中个人存款5,756.7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4.99亿元,增幅6.77%。
在资产负债业务平稳发展的同时,本集团不断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和优化力度,截至报告期末,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45.23%,比上年末上升0.08个百分点;交易和银行账户投资净额在资产总额中占比18.72%,比上年末提升3.82个百分点;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产总额中占比20.96%,比上年末下降2.15个百分点。同时本公司持续创新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手机银行客户数达1,756.43万户,比上年末新增454.31万户;前三季度交易笔数2.42亿笔,比上年同期增长103.64%;交易金额4.3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2.72%;直销银行客户数达249.23万户,如意宝申购总额为6,801.47亿元。
3、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成本收入比不断改善
前三季度,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161.70亿元,同比增加162.54亿元,增幅16.27%;其中,非利息净收入456.81亿元,同比增加131.70亿元,增幅40.51%,占营业收入比率为39.32%,同比提高6.78个百分点。在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本集团不断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优化成本管控模式,前三季度成本收入比为27.85%,比上年同期下降2.66个百分点。
4、风险管控力度不断加大,资产质量总体可控
本集团加强信贷风险全过程控制,加大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力度,有效控制资产质量,确保资产质量总体可控。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1.45%,比上年末上升0.2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分别为161.62%和2.35%。
(五)股本情况
本公司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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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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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向公司股东实施了分红派息。以截至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1.10元(含税)。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40.13亿元。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2015年7月7日完成A股股东现金红利派发事宜,2015年7月27日完成H股股东现金红利派发事宜。
有关实施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刊登的公告。
本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业务经营活动提出建议或质询等方式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董事长:洪崎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2015-04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0日,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及补充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分别于2015年10月16日和2015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向董事发出表决票15份,收回14份。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公司法人客户评级与授信限额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非零售法人客户评级主标尺管理办法》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中国民生银行非零售法人客户评级主标尺设定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中国民生银行恢复计划(2015年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中国民生银行处置计划(2015年版)》的决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