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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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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熊光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纪建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英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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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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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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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公开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工作,募集资金已到帐。

 (2)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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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性房产情况

 1.吉利大厦

 吉利大厦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持有经营,坐落于天津市南京路和滨江道交口,总建筑面积6.1万平方米,目前可出租面积4.3万平方米,报告期合同出租率90%,平均租金单价2.5元/㎡.日,合同期限3至10年。

 2.其他物业租赁情况

 公司其他物业为公司开发项目所建设公建、底商、车库以及部分投资性房产。其中部分投资性房产已委托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车库主要由天津市德霖停车场有限公司管理,其余由裕成分公司管理的底商、公建等物业为4.65万平方米,报告期末已出租面积为3.25万平方米,合同租赁金额1605.82万元。

 公司经营性房产均按成本法计量。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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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5—035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苏地2015-WG-25号地块项目进行合作开发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苏州”)于2015年9月29日通过网上挂牌竞价方式,获取了苏州市苏地2015-WG-25号地块项目,土地价款为27000万元。为了加快项目运作开发,天房苏州拟与深圳威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威新”)对苏地2015-WG-25号地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合作方式为由天房苏州与深圳威新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拟定为2000万元,其中天房苏州股权比例51%、深圳威新股权比例49%。

 深圳威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为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00535.HK)持股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00535.HK)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83.SH)持股43.34%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3、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加快控股子公司天津市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景公司”)开发建设北辰地块,本公司现拟向华景公司增资9.5亿元。本次增资前,华景公司注册资本为1.9608亿元。本公司占华景公司股份的51%;嘉兴华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华泰”)占华景公司股份的49%。本次增资后,华景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4608亿元,本公司占华景公司股份的91.62%;嘉兴华泰占华景公司股份的8.38%。华景公司另一股东嘉兴华泰不进行增资,并同意我公司增资,其他权利义务不变。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15—036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7,661,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1%)通知,天房集团将其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4,885,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解除质押。天房集团于2015年10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日,天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77,661,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11%, 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天房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共有35,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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