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思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春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思卫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99 证券简称:海翔药业 公告编号:2015-07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和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77-1号台州丽廷凤凰山庄议事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孙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0,830,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6.298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为35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6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6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351,18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345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吴婧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限售期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350,83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
7,400股同意,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39%;346,000股反对,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61%;0股弃权,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海翔药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