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观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娅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兴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增加系本报告期销售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减少系本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所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系本报告期增加投资所致;固定资产增加系本报告期购置房屋资产所致;在建工程增加系本报告期医院建设投入增加所致;应付账款增加系本报告期采购增加所致;应付职工薪酬增加系本报告期人员增加及薪酬标准提高所致;应交税费增加系本报告销售收入增加所致;其他应付款增加系本报告期向控股股东借款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系本报告期负债到期所致;长期借款增加系本报告期合并仁怀朝阳医院所致;长期应付款减少系本报告期应付融资租赁款到期付清所致;专项应付款增加系本报告期收到国家科技专项款所致;股本增加及资本公积减少系本报告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利润表:管理费用增加系本报告期管理成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增加系本报告期借款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系本报告期坏账计提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增加系本报告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其他项目变动主要系本报告期医药流通及医疗服务业绩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系本期销售收款大幅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系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大幅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2015年2月16日开始筹划与中肽生化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189号),2015年8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89号),并于2015年9月17日发布了《关于延期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书面回复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详情可参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5-149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信邦大道227号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人,其中董事Xiang Li、徐琪、曹进、吕晓翔、陈浩、王玲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观福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12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参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15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关联医院的业务发展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为其下属的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下属的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5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53)。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5-150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信邦大道227号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文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为其下属的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其下属的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认为:根据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的发展和实际的资金需求,为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利于医院的正常经营发展,也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5-152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5年10月29日,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开医药”)拟为下属关联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以下简称“白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以下简称“乌当医院”)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事项一:根据白云医院的发展需要,需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就本次授信,科开医药拟为白云医院向银行提供担保。
事项二:根据乌当医院的发展需要,需向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就本次授信,公司拟与乌当医院的其他两名股东按持股比例为乌当医院向银行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详情请参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49)。具体事项将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乌当医院、白云医院将分别向公司、科开医药提供反担保。
鉴于白云医院、乌当医院为公司的子公司,为非营利性医院,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是公司的关联方,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的主要情况
(一)科开医药拟为白云医院提供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白云医院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
单位类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
法定代表人:李昆
开办资金:8,000 万元
登记部门:贵阳市白云区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号:民证字第 0204-10071 号
注册地址:白云区刚玉街 108 号
办公地址:白云区刚玉街 108 号
业务范围: 预防保健科、内外、妇儿、康复、五官口腔等。
(2)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
白云医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省肿瘤医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2015年1月至披露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2014年报数据已经审计,2015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4、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贵州科开医药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就上述担保事项,白云医院将向科开医药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与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拟为乌当医院提供担保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乌当医院基本信息
名称: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
法定代表人:毛大华
经费来源:非财政补助
开办资金:8,000万元
住所: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310号
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为乌当区及周边城镇居民和社会群众提供医疗服务,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业务范围(开设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病理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麻醉科、眼科、皮肤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康复医学科、预防保健科。
(2)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
■
本公司与北京市利江恒远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东山创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3)2015年1月至披露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
2、关联关系说明
■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2014年报数据已经审计,2015年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4、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具体期限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与乌当医院的其他两名股东北京市利江恒远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东山创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乌当医院提供担保。就本次担保事项,乌当医院将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事项利于解决白云医院、乌当医院的经营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害有关各方利益或相互转移经济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下属关联医院的业务发展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需求。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关联医院向有关银行提供担保,有利于关联医院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本次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并认为:根据贵阳医学院附属白云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乌当医院的发展和实际的资金需求,为其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利于医院的正常经营发展,也利于公司的整体发展。
4、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243,7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7.81%;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140,9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5-153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 14:4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5:00至2015年11月16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信邦大道227号公司办公总部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下属关联医院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1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2日 9:00—16:00
(二)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信邦大道227号公司总部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11月12日16: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 陈船
联系电话: 0851-88660261
传 真:0851-88660280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信邦大道227号
邮 编: 550014
(二)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请参见的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0。
2.投票简称:“信邦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信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申报价格为100.00元,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