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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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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革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德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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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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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

 合并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原因分析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无。

 ■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4日,本公司子公司科伦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际(以下简称“科伦国际”)从第三方收购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石四药集团(原利君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45,300,000股普通股,占石四药集团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的4.96%(由于石四药集团回购并注销股份,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占石四药集团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数的5.16%),共计支出港币399,575,000.00元,折合人民币313,891,129.00元。于2015年9月30日,科伦国际持有的石四药集团股份按照其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发布的实时股价计算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18,252,558.00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石四药集团股利港币28,624,100.00元,折合人民币23,037,821.00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2422 股票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5-10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公司董事刘思川先生、王晶翼先生、黄复兴先生、张腾文女士和独立董事李越冬女士、王广基先生和张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其余董事均以现场出席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在2015年10月3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科伦药业研究院自王晶翼院长加盟以来,以优秀的药物研究能力为标志,科伦的药物研究已迈入中国药物创新研发型企业的第一方阵。通过全方位调用国内外优质资源,科伦建立了以成都中央研究院为核心、以国内苏州研究院、天津研究院和美国新泽西州研究院、加州研究院为两翼的研发组织体系。为公司的三发驱动战略打下了坚实的产品基础和人才基础。

 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作为董事领取薪酬,综合考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责任、勤勉尽职以及公司研发规模和重要性等方面,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研究院院长、科伦药业首席科学家王晶翼先生报酬标准为:260万元。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湖南科伦转让广东科伦股权的议案》。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伦”)和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伦”)均为科伦药业全资子公司,为扩大湖南科伦市场规模,公司向湖南科伦转让所持广东科伦100%股权,综合考虑广东科伦的资产质量、净资产等因素,广东科伦100%的股权受让额确定为出资额10,000万元。湖南科伦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转让完成后,湖南科伦持有广东科伦100%股权,广东科伦为科伦药业孙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湖南科伦的市场竞争力,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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