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吉兴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永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姚艳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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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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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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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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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6.62%,主要原因:报告期偿还年初所欠供应商工程、设备及材料款,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工程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注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期货交易平仓所致。
注3: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12.30%,主要原因: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未到期、背书转让增加所致。
注4: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78.9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赊销增加所致。
注5: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74.93%,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到供应商供应货物所致。
注6:应收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银行定期存款到期收回所致。
注7:工程物资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09.4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工程建设物资储备增加所致。
注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1.3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预付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
注9: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00.0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期货交易平仓所致。
注10: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4.12%,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年初所欠供应商工程、设备及材料款所致。
注11: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77.16%,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到费用发票冲减预提费用所致。
注12:长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5.24%,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工程建设借入项目借款所致。
注13:股本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0%,资本公积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1.56%,主要原因:报告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注14:专项储备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1.78%,主要原因:报告期专项储备使用数大于计提数所致。
注15: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39.5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兴业贸易销售货物运输费用及仓储费同比增加所致。
注16: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71.7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银行存款利息同比减少所致。
注17: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51.25%,主要原因: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比减少所致。
注18: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94.25%,利润总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83.39%,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公司子公司锡林矿业持有储源矿业51%的股权转让所致。
注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67.0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注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减少472.6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工程建设支出增加所致。
注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156.6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为取得借款而质押的保证金收回,公司子公司唐河时代工程建设借入项目借款,以及上年同期支付的为取得借款而质押的保证金较多所致。
注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98.72%,主要原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期限为不超过2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公司于2015年9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避免控股股东内蒙古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集团”)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增加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根据兴业集团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承诺,经与兴业集团协商,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兴业集团持有的赤峰荣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并与兴业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业绩补偿协议》。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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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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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下降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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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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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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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