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5-02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1-3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取得证书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哈尔滨珍宝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烟台一路8号
认证范围:冻干粉针剂(冻干二车间)
证书编号:CN20150128
有效期至:2020年8月10日。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10 月 31 日
证券代码:603567 证券简称:珍宝岛 公告编号:临2015-023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7号文《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于2015年4月14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58万股,发行价格为23.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088,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6,695,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7,392,300.00元,款项已于2015年4月17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支行开立的3500080129001211807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2102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公司的孙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注销7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见下表:
■
注:(1)第1、6、7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3日、9月30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5-013、2015-020号公告。
第2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5-010号公告。
第3、4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5-012号公告。
第5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5-007号公告
(2)第1项原账户中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转入新的“注射用骨肽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使用。
第2项原账户中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转入新的“中药提取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使用。
第3、4、6、7项原账户中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转入“中药材原材料(三七)储备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使用。
第5项原账户中偿还银行贷款后剩余募集资金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年产8000万支注射用血塞通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1.93亿支水针车间GMP改建项目”完成后产生的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该利息收入用于“中药材原材料(三七)储备项目”可以免于董事会审议,且无需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公告日,上述7个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完毕,公司、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该账户对应的各银行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
特此公告。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