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39号钼都利豪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非执行董事程云雷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白彦春先生、徐珊先生、程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振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新晖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关于更改H股每手买卖单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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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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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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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前述第1、2项议案系特别决议案,该等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前述第1、2项议案对A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臻律师、张征轶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