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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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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石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 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 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大幅增加20,242.19万元,主要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5年3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

 (2)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减少7,050.96万元,主要系应收账款回款形势严峻,导致票据结存减少。

 (3)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31,088.58万元,主要系下游煤炭行业不景气造成本报告期回款未能覆盖当期销售额。

 (4)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2,647.38万元,主要系子公司上海创力燃料有限公司煤炭贸易预付款及子公司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工程预付款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50,456.24万元,系部分募集资金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

 (6)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减少1,312.00万元,系预付土地款本年已结转。

 (7)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12,150.00万元,系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及资金安排归还了部分借款。

 (8)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1,442.28万元,系本年一季度发放2014年度年终奖。

 (9)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减少729.42万元,系本年三季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四季度减少导致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减少。

 (10)递延收益较上年末增加2,302.70万元,系母公司本年收到一笔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1)股本较上年末增加7.960.00万元,系公司于2015年3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

 (12)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增加107,909.48万元,系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溢价。

 2、利润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26.08%,主要系受下游煤炭行业不景气的影响,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28.84%,与收入下降比例基本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7.75%,主要系煤机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按销售业绩考核的销售片区包干费用、代理费和运费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严控各项费用支出,广告宣传费等支出较上年也有所下降。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79.26%,主要系归还了部分借款导致利息费用减少,同时存款利息收入有所增加。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74.18%,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坏账增加。

 (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30.35%,主要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增加。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0.92%,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有所减少。

 3、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52.34%,主要系下游煤炭行业不景气造成回款减少。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9.05%,主要系本年收到一笔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3)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下降32.42%,主要系收入减少导致应交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减少。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2.57%,主要系支付的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现金随营业收入下降。

 (5)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88.21%,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金额增加。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8.98%,主要系新厂房及设备投入增加。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591.45%,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2,037.60万元,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15年3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37.74%,主要系归还了部分借款不再新借入。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下降73.28%,主要系支付现金股利和借款利息金额较上年均有下降。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5.59%,主要系支付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相关费用。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创力集团年报》,上述承诺均正常履行,除上述承诺外,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变化。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华辉

 日期2015-10-29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8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付龙柱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付龙柱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按照相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付龙柱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董事会对付龙柱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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