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24】号文核准。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发行基础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根据《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1号),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超额配售人民币10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0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全部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10月29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上海红星美凯龙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