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彦龙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东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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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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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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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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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5年10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将积极做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后续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公司名称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彦龙
日期 2015-10-27
证券代码:600559 证券简称:老白干酒 公告编号:2015---023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于2015年10月1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彦龙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郑宝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为加强衡水老白干酒的市场销售工作,根据公司总经理王占刚先生提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郑宝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一)本次提名郑宝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2015年10月30日
附简历:
郑宝洪,男,汉族,生于1970年11月10日,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营销师,原籍河北省枣强县。1995年8年至1998年6月任公司业务员,1998年6月至2010年3月历任销售公司业务科长,综合办主任,市场部部长,2005年6年兼任十八酒坊品牌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10月任衡水老白干营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十八酒坊品牌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