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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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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敏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曙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海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4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产业投资基金工商核定名称为珠海广发信德新界泵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进展如下:

 ①、8月3日产业投资基金与北京新源国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全体股东签署了《债转股投资协议》,产业投资基金投资1249.9万元认购北京新源国能科技有限公司2.86%股份。北京新源国能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制造环境污染防治专用设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专业承包;销售环保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化学危险品除外)、机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技术转让;工程设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施工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②、9月30日产业投资基金与黄山睿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协议》,产业投资基金投资1940万元认购黄山睿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76%股份。黄山睿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太阳能跟踪系统、太阳能支架、太阳能跟踪控制器、太阳能电站系统集成及运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报告期末前十大机构持股情况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敏田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83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5年10月20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8日13: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其中董事郝云宏、施召阳、王建忠,独立董事牟介刚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85)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新界泵业(江苏)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其中新界泵业(江苏)有限公司计划申请1亿元),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3亿元、1.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视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以公司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办理申请授信等相关事宜。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84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5年10月20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8日15: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8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新界泵业(江苏)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其中新界泵业(江苏)有限公司计划申请1亿元),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3亿元、1.5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5年。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贷款、信用证、银行票据等业务。该授信额度并非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额视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额为准。根据银行的有关要求,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用于办理申请授信的抵押担保等相关手续。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签署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等)等有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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