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零七股份”)于2015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5]39号),现将全文内容公告如下:
“2015年5月21日,我局向你公司下发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你公司的资金管控、印鉴管理存在重大缺陷,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大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问题,要求你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15年6月2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你公司于5月26日披露了该《决定》,但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报送符合要求的整改报告并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此外,我局关注到,你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披露了《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厦门亚洲海湾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的公告》,拟将持有的厦门亚洲海湾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湾投资”)50%的股权以1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汇银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通”)。股权转让款支付条款为,合同签订后7日内汇银通支付定金100万,其余1300万元于2016年3月31日付清;海湾投资对你公司2605.98万元的欠款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年内支付605.98万元,其后每年支付1000方元,即协议生效后3年内支付完毕,由汇银通对上述款项支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经查,汇银通成立于2014年5月26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截至目前的实缴资本为0。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保障其知情权,现要求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的3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对如下事项进行说明:
一、公司对于《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包括逐项落实整改的措施、整改责任人、预计完成时间及截至目前整改完成的情况。
二、公司对于汇银通支付股权转让款、对海湾投资欠款承担担保责任的履约能力的评估以及采取的保障措施。
三、公司分3年收回海湾投资欠款的原因以及采取的保障措施。
上述整改落实情况及说明事项应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你公司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对于上述《决定》的说明:因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15年6月底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和补充,相关董事需要更多的时间来了解公司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故在审核深圳证监局前期送达公司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相关说明公告时耽误了时间。
收到本次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将积极按照深圳证监局的有关要求向投资者说明情况,研究及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和安排来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并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