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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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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 芝 堂 公告编号:2015-07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凤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龙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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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账款:比年初增长48.35%,主要系公司应收商品销售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比年初增长44.54%,主要系子公司预付商品采购款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下降35.96%,主要系本期已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年终效益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比年初增长33.70%,主要系本期的应交未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8、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16.93万元,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475.06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各项政府补助款减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62.03%,主要系本期末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2.08%,主要系本期未分配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拟向李振国、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杨承、高金岩、万玲、盛锁柱、倪开岭以及黄靖梅9名牡丹江友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友搏药业100%股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李振国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8,350万股股份。该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9月21日,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出具的《审查决定通知》(商反垄审查函[2015]第69号),该交易事项已通过商务部对本次交易有关各方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2015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第91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法定代表人:张峥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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