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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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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俞其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学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利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年8月3日,公司全资孙公司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600吨在线低辐射镀膜玻璃生产线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并于当日举行点火烤窑仪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5-067号公告。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5-068号公告。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5-074号公告。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事项已于2015年9月23日实施完毕。实施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2,525,429,500股摊薄计算的2015年中期每股收益为0.03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5-087号公告。

 5、2015年5月20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对浮法玻璃一线实施冷修技改,2015年9月24日,上述生产线冷修技改已完成,顺利通过调试并产出成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5-088号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其兵

 日期 2015-10-28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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