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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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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穆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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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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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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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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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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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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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简称“福鞍机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福鞍机械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为福鞍机械累计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述

 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在鞍山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3000万元,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

 2、201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郑路8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机械制造、加工;结构件制作;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福鞍机械总资产23461万元;净资产12527万元;营业收入5558万元;净利润556万元。截止2015年9月30日福鞍机械总资产21236万元;净资产13091万元;营业收入3815万元;净利润563万元。

 福鞍机械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在鞍山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3000万元,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截止2015年9月30日,福鞍机械资产负债率为38.36%,福鞍机械具备到期偿还全部贷款的能力,同意公司为福鞍机械上述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76%,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福鞍机械的担保。增加此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5.22%。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吕世平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其全文详见 2015 年 10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2015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二: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世平回避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公司将自有房产及土地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共同在当地相关产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文件,由辽宁福鞍控股有限公司及吕世平先生为此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议案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详见临2015-027号《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辽宁福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3315 公司简称:福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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