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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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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888 公司简称:中国国旅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王为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建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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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5-041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10月28日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3人:王为民、葛铁铭、杨有红。李刚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王为民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董事刘平春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葛铁铭代为出席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王为民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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