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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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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令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三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2015年9月30日比年初增加46,373,210.70 元,增长38.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回款尚未到期所致。

 (2)应收利息2015年9月30日比年初减少299,801.23 元,下降59.1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定期存款减少,其对应的利息相应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比年初增加4,834,728.57 元,增长131.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业务人员借支备用金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比年初减少16,813,848.2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预缴及待抵扣增值税减少所致。

 (5)在建工程2015年9月30日比年初减少4,720,034.41 元,下降59.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旧车间GMP改造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短期借款2015年9月30日比年初减少 40,000,000.00 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7)应付账款2015年9月30日比年初减少22,931,193.57 元,下降35.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工程结算款所致。

 (8)预收账款2015年9月30日比年初减少2,304,834.09 元,下降39.4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收款报告期内已发货所致。

 (9) 营业外支出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减少215,432.72元,下降53.04%,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向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捐赠所致。

 (10) 少数股东损益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增加 498,211.93元,增长49.3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报告期净利润增长、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增加所致。

 (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减少32,353,841.80元,下降56.74%,主要原因是支付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增加76,159,588.32元,增长97.5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本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而上年同期根据2014年5月9日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所致。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15年1-9月比2014年1-9月增加39,500,403.27元,增长51.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未进行现金分红,而上年同期进行了现金分红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与其他四位股东共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日,三湘银行仍处于申请筹备阶段。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此次投资,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公司利润的增长,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经营业绩,且此次投资对公司当前主业未来的发展不构成重大影响。后期公司将持续跟进此投资项目的进展工作。

 (2)2015年7月24日,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停牌申请,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年 7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2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9月30日、10月14日、10月21日、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相关各方正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关键事项进行具体磋商。后期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公司股票尽早复牌。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5-061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2015年7月24日,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年 7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项目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根据项目推进工作安排,公司预计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申请复牌。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部全权办理股东大会准备事宜。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5-062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拟投资项目仍需与相关方就关键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汉森制药,证券代码:002412)已于 2015?年 7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于 2015 年 7月 27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并于 2015 年 8 月 1 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9月30日、10月14日、10月21日、10月2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项目涉及范围广,需与各方进一步谈判和协商,同时审批程序复杂,需要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故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及中介机构审慎评估,预计近期无法按相关要求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晚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申请复牌。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审议情况

 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5-062)、《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4)。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公司拟与省内地方妇幼保健院进行合作,联合相关医疗机构骨干人员合伙投资设立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经营连锁妇女儿童医院。

 2.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拟在湖南省内投资建设10个左右健康管理中心,主要经营高端体检、康复、疗养等项目。

 三、停牌期间已完成的主要工作

 1.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项目进行了评估及前期可行性研究;

 2.公司已与三家地方妇幼保健院签署了框架协议或合作性文件;

 3.公司正在推进健康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选址、场地租赁及设立医疗管理机构的前期规划及审批工作;

 4.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停牌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四、继续停牌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项目较多、范围广、交易金额大、审批程序复杂,需与各方进一步谈判和协商,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虽已完成,但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及中介结构审慎评估,为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不晚于2015年12月31日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申请复牌。

 五、继续停牌期间各项工作安排

 1.加快与有关单位的沟通与协商,全面落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

 2.公司将全力配合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的商讨和论证,并组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编制等相关事宜,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的进展。

 3.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推进相关工作的进程。

 如公司未能如期完成相关工作,公司股票将发布相关公告并于 2016年1月4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5-063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5日—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5∶00至2015年11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1月11日

 6、会议方式及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5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龙岭工业园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5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5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银城南路龙岭工业园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11月13日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412;投票简称:汉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具体如下表: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15:00至2015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5分钟后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行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宜

 1、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召开时间为一小时,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电话:0737-6351486;传真:0737-6351486

 3、电子邮箱:office@hansenzy.com

 4、联系人:杨丽霞、杨湘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法)人出席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说明: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请在“议案”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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