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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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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8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月 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号)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周经成发行18,090,371股股份、向周世杰发行6,132,329股股份、向包丽娟发行1,839,698股股份、向顾群发行459,924股股份、向史爱华发行459,924股股份、向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679,397股股份、向苏州工业园区辰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533,082股股份、向浙江海宁嘉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533,08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9,709,41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后续实施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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