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成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祝秀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2%,主要是由于进入秋冬加盟配发高峰,公司对信用良好的加盟商予以信用支持,因此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2. 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1%,主要是由于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3. 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4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资产购置意向金所致。
4. 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期初增加255%,主要是三季度末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金额较期初增加所致。
5. 长期股权投资较期初增加4.5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5亿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上海华瑞银行已取得营业执照开始营业,故将投资款4.5亿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6. 在建工程余额较期初增加101%,主要是报告期内总部办公大楼改良支出增加所致。
7. 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98%,应付短期债券较期初下降1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偿还了已到期短期融资券,同时增加了银行信贷借款。
8. 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60%,主要是由于期末冬装新品入库渐渐进入高峰期,尚未支付的货款较期初有所增加。
9. 股本较期初增加150%,资本公积较期初下降81%,未分配利润较期初下降8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送股所致。
10. 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107%,主要是去年同期投资收益为处置长安基金确认的投资收益,本报告期内为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华瑞银行确认的投资损失。
11.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6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退税款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2. 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75%,主要是报告期内发生的关店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95%,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67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支付了了资产购置意向金所致。
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8%,主要由于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成建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D0314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包括周成建、周文武、涂珂、单喆慜、郁亮,独立董事单喆慜、郁亮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成建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69 证券简称:美邦服饰 公告编号J0313001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800号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徐斌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三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三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细内容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