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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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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83 证券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定2015-00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日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明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09,291,783.76元比年初余额减少64.16%,主要原因为偿还借款减少保证金及付材料款;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98.75%,主要原因为利息已收回;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91,065,924.52元比期初余额增加158.51%,主要原因为预付材料款增加;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1,410,000.00元比期初余额减少97.72%,主要原因为将年初应收票据贴现或到期托收;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0,533,778.35元比年初余额减少43.62%,主要原因为应收出口退税款收回;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297,189,859.71元比年初余额减少50.28%,主要原因为偿付材料及设备工程款;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94,350,996.02元比年初余额增加80.48%,主要原因为预收货款及地产公司预收房款;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5,244,623.24元比年初余额增加109.82%,主要原因为预提费用增加;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354,092,508.74元比年初余额减少60.51%,主要原因为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偿及融资租赁款;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527,226,000.00元比期初余额增加163.61%,主要原因为增加长期借款;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21,795,773.08元比期初余额增加985.47%,主要原因为增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2,522,685.41元比期初余额减少37.17%,主要原因为泰来家纺分配少数股东股利。

 合并利润表项目

 管理费用本年累计数150,170,864.92元比去年同期累计数减少33.98%,主要原因为工资及折旧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年累计数5,267,076.64元比去年同期累计数增加42.54%,主要原因为财政补助比去年增加。

 合并现金流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8,420,098.33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7.49%,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新设小额贷款公司,投放贷款计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502,638.9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2.13%,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日贵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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