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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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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建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玉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96,531,659.17元,比期初余额635,244,374.85元下降37.58%,其主要原因是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等科目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7,441,986.00元,比期初余额32,268,174.71元下降76.94%,其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比去年减少,二是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部分已作为购货款背书转让给供货单位。

 3、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3,327,945.86元,比期初余额2,184,988.52元增长52.31%,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农场开办基础费用的投入。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05,444,304.19元,比期初余额190,762,332.33元下降44.72%,其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已完成兑付,二是报告期公司原材料采购以现汇结算的比例有所增加,相应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有所下降。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259,863,189.79元,比期初余额352,199,923.83元下降26.22%,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和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的付款条款而支付购货款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12,556,550.85元,比期初余额252,386,803.38元下降55.4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竣工的工程较多,向客户开票结算后预收账款随之结转。

 7、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2,355,853.34元,比期初余额8,187,874.96元下降71.23%,其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末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已于报告期发放完毕。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127,150.72元,期初余额为14,159,373.60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风范绿色建筑(常熟)有限公司购进了数量较多的机器设备和试生产后购入了大量的原材料,其增值税进项税报告期期末余额为16,827,493.81元。

 9、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1,089,708.50元,比期初余额4,974,552.51元下降78.0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于去年通过中国银行常熟市支行海外融资应付利息3,253,463.01元于报告期内已支付。

 10、实收资本期末余额为1,133,362,500.00元,比期初余额453,345,000.00元增长15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1,209,981,314.41元,比期初余额1,879,634,071.42元下降35.63%,其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4年度末总股本453,34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680,017,500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133,362,500股,实收资本变更为1,133,362,500.00元

 11、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累计发生额为9,359,118.93元,比去年同期1,981,372.24元增长372.36%,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入库增值税6,120.97万元,比去年同期1,921.64万元增长218.53%,致使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之大幅增长,增值税大幅增长的原因一是报告期主营业务的销售毛利有所增长,二是母公司报告期内由于压缩原材料库存而导致进项税金大幅减少所致。

 12、报告期管理费用累计发生额为67,220,221.24元,比去年同期82,286,020.74元下降18.31%,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报告期摊销激励成本10,364,742.99元,比去年同期28,219,485.24元,下降63.27%所致。

 13、报告期财务费用累计发生额为15,464,517.33元,比去年同期2,018,054.28元增长666.31%,其主要原因一是上一年度同期公司超募资金有存款利息收入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由于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今年已无此项收入,二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办理了4.92亿元贷款所致,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而导致财务费用存款有较大幅度增长。

 14、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累计发生额为-1,717,332.90元,去年同期为19,153,035.51元,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数额较大,故计提坏账准备有所下降。

 15、报告期投资收益累计发生额为588,355.57元,比去年同期896,214.72元下降34.3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由于报告期亏损,公司按投资比例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16、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797,175.15元,比去年同期319,708,932.83元下降92.24%,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应付款项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而应交税费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所致。

 17、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474,645.80元,去年同期为-302,838,769.66元,其主要原因是去年1-9月份公司以超募资金和自由资金投资了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易麦克科技有限公司,今年1-9月份主要用于构建固定资产投资2500余万元。

 18、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627,194.43元,去年同期为33,256,241.50元,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5,000万元,比去年同期40,000万元减少了35,000万元所致。

 19、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5元/股,比去年同期0.37元/股下降59.4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比去年同期0.35元/股下降60%,其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4年度末总股本453,34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680,017,50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变更为1,133,362,500股,由此而摊薄了每股收益。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2015年7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关于中止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50110号),中国证监会同意本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正在与项目公司梦兰星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就反馈意见相关事项进行磋商,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进展。

 公司履行特别重大合同情况:

 公司与阿尔及利亚CAMEG公司在2013年内签订的项目为CONTRACT N°PE25/13CAMEG的提供25,660基220Kv ST EUCOMSA线路铁塔合同,截止至2015年第三季度末,共完成32批次的供货,公司供货总量约为137,674吨。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关于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发行人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在本人、本人的直系亲属及所控制的公司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承诺。”发行时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关于解决关联交易的承诺:“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本人直系亲属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与风范股份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人作为风范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不再与公司发生经营性的业务往来;为公司利益或生产的需要,确需与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或者与本人及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发生的交易,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的规定,均需由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3、本人承诺不利用风范股份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地位,损害风范股份的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发行时承诺,承诺期限为长期。

 其他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范建刚先生首发限售期到期后自行追加延长股份限售承诺:“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风范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风范股份回购本人持有的风范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延长的锁定期外,本人在风范股份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风范股份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风范股份股份,并在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承诺期限为2015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18日。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建刚

 日期 2015-10-27

 

 证券代码:601700 证券简称:风范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6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有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发生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变更与终止的情形,根据《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条款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议案》,详情请阅2015年8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已授出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公告》(临2015-037)。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用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0385776),于2015年10月23日对上述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5,500股依法办理了回购过户手续。上述115,500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7日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特此公告。

 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公司代码:601700 公司简称:风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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